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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03    浏览次数:554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府办发〔2017〕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提升我县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县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28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十八届三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发展现代中药、电子医疗器械和产品包装产业,加快发展中药保健食品,努力实现产业建设与资源保护并举,促进全县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我县医药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一)加快现代中药产业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以规范中药材种植,提升中药材品质,增加中药材种植种类,扩大中药材种植规模为原则,全力打造规范化中药材种植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形成以龙泉山脉带为中心,辐射周边、带动全县,不同类型和种类的中药材生产体系,为中药材加工、中药饮片和中药生产提供充足的道地药材原料。同时,大力发展药材养殖业。到2020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总产值达到6亿元;药材养殖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

(二)建立中药精深加工和高端生产基地。大力培育骨干企业,打造龙头企业。推进企业现代化技术升级改造,使重点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继续扶持逢春、九寨沟等重点企业开发的高端新药,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药生产企业,从而确立我县现代中药产业在全市的核心地位。到2020年,研发国级新药4个(含1类新药1个),培育名牌5个,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42.5亿元。

(三)加快现代中药物流体系建设。整合现有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资源,实施一批流通产业重大项目,成立川北中药材交易中心,使之成为四川省药品物流配送重要中心。到2020年,地产中药材交易总额达到5亿元。

(四)发展电子医疗器械生产和药械产品包装业。制定落实招商引资和配套服务政策,利用中江电子产业发展优势,引进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生产电子医疗器械;同时,配套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包装业。到2020年,电子医疗器械和药械产品包装业总产值达到2.1亿元。

(五)全力打造保健食品生产基地。充分利用丹参茶、东方洋参酒等品牌优势,全力开展中药保健养生食品研发,丰富我县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到2020年,力争保健食品种类达到15-20个,总产值达到2.3亿元(其中:保健茶年产量由目前的2000万袋增加到1亿袋,总产值达1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1.提升创新能力

    依托逢春制药等龙头企业,以德阳现代教育集团在中江建校为契机,积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组建中成药技术创新产业联盟,在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中成药加工炮制技术和中药新药研发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攻克一批涉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成现代中药研发基地;在重点扶持川射干黄酮胶囊等新药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制药手段,积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中药。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协、县卫计局、县食品药监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引进培育医疗器械产业

   将医疗器械产业作为我县优先发展的产业,合理规划布局,利用中江电子产业发展优势,重点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电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县投促局、县经科局、县发改局、高新区、县食品药监局

3.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1)加快中药种植标准化。一是提高生产标准,扩大基地种植规模,鼓励和支持重点中药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优质中药材。推广精细耕作技术,对现有中药材种植基地及其生产技术进行现代化改造,用GAP规范标准组织中药材生产,全面提高道地中药材质量。二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道地中药材综合研发利用为重点,建设丹参、白芍、益母草等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12万亩,促进中药材种植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中药原料产业开发,形成规模化的中药原料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科协、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监局

(2)推动道地中药材精深加工。围绕效益好、有市场需求和优势特点的中药材开发精深产品加工,延长产业链,扩大优质精深加工产品市场占有率,改变初级产品直接上市的状况。重点支持天府神龙、天然生、同兴等企业组织中药材深加工和精细生产,提升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制造等产业链条的依存力度。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科协、县农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监局

4.推动保健食品产业快速发展

   立足地产中药材优势,专注于健字号的养生保健茶生产和其他保健食品的引进及开发,同时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以县内连锁药店为核心,逐步辐射周边市场,加强与第三方养生保健食品公司合作,以茶文化突出的南方城市以及四川基地为主,逐渐扩展到全国区域。


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科协、县农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监局

(二)加快质量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1.加快质量升级

   全面实施并严格执行国家新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完善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健全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生产环境标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实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推动质量标准升级。实施基本药物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高基本药物质量。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搭建服务示范和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更多医药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推动医药产业结构向高精尖迈进。鼓励建设第三方质量可靠性评价平台,促进企业加大投入,提升产品可靠性。责任单位:县食品药监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

2.实施绿色改造升级

   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改进传统生产工艺,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建设绿色工厂和循环经济园区,推动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加强副产物循环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推广节能节水节地技术装备,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监局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集约发展水平

1.培育扶持重点企业

   着力推动逢春制药、九寨沟药业等优势龙头企业,通过加强现有品种升级改造、新产品研发与引进等手段,发挥现有品牌优势,扩大国内产品销售,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企业规模跨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改建工作,打造川内一流饮片生产企业,推进医药产业增量发展和创新升级。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科协、县商务局、高新区、县食品药监局

2.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推动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发展,加快推进成德工业园区医药专区建设,结合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优势和德阳市千亿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优势,依托本地区良好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原材料资源,形成特色的产业领域。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科协、高新区、县食品药监局、县国土资源局

(四)发展现代物流,构建医药诚信体系

1.建立现代营销模式

   抓好药品第三方物流及冷链运输试点,鼓励符合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开展第三方药品委托配送业务。大力支持神龙、美迪、逢春信达等医药企业通过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消费者等电子商务方式开展药品配送和增值服务,完善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资源,向社会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质量、流通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馈追溯机制。完善企业退出机制,以推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契机,大力发展零售连锁企业,鼓励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对中小零售企业的兼并重组,提高连锁药店规范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基层药品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监局

2.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健全医药诚信管理机制,改善市场诚信环境。整合现有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医药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记录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依法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加快企业信用与商品质量保险体系建设,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守信承诺行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监局、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县网管中心

(五)紧密衔接医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实行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加强诊疗行为管理,防止过度治疗等不规范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优化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发展环境,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评价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予以同等对待,加快形成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扩大患者选择权。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

2.完善价格、医保政策

   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等价格,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将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政策相衔接,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保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健全大病保障政策,全面开展特殊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社会多样化健康保障和医药产品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监局、县残联

四、政策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医药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医药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高新区、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金融办、县卫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投促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监局

(二)落实土地供给

  按产业布局在高新区对符合规划、环保、节能等有关要求,达到用地标准的医药产业项目,依法供应建设用地。责任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环保局

(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1.加大财政支持

   全面适用《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江县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办发〔2016〕119号),加大对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向医药产业倾斜,集中支持优势企业、高新品种、著名品牌、中药材基地和川北地产中药材交易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金融办、县卫计局、县食品药监局

2.落实税收政策

   进入园区的项目、企业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医药医疗及健康服务业相关政策,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科局、县发改局

3.实行规费减免

(1)对在园区内建设的工业、仓储物流以及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报批、手续办理等涉及的规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低限收取。

(2)对于涉及各类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缓,不符合减、缓、免条件的,相关部门按收费标准下限收取。

(3)加强对相关中介评价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政策法律框架内,对入园企业的相关规费给予优惠。

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安监局

4.强化金融支持

(1)建立完善政银企会商机制,及时有效对接医药企业的合理建设资金需求,鼓励银行为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支持银行为医药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

(2)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产业技术联盟、投资机构等共同发起组建中江县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构建多层次资金支持体系。

(3)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积极探索各类担保、保险机构为医药中小企业、医药行业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提供担保。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监局

(四)强化人才保障

  创造条件吸引优秀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来中江开展技术合作、投资兴办企业。鼓励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加速培养一支适应和引领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的高水平研发、营销、管理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经科局、县卫计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五)强化协调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为医药产业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先行开展持有人试点工作,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并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各类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中江县医药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行业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监局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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